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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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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所在地:焦作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理工类/工科类/专科

  •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8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和五年制大专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院全称: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院部委码:14300 在豫招生代码:6299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和五年制大专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河南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第三条 基本情况: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生通过国家高考统招录取,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学院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传承拓展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第三章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第四条 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四章招生录取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六条 学院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对于符合我院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第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第八条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九条 如果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省招生办的规定政策执行。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十一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为准。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三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659-2858 0391-5282031传真:0391-5282032联系地址:河南焦作 沁阳市香港街1号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54550    E-mail地址:jzgmxyzsb@yeah.com学院网址:http://www.jzgmxy.com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群体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备注焊接技术与自动化560110普通3-6900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10101普通3-6900数控技术560103普通3-6900新能源汽车技术560707普通3-6900电梯工程技术560308普通3-6900高速铁路客运乘务600112普通3-6900旅游管理640101普通3-6900空中乘务600405普通3-6900商务英语670202普通3-6900商务英语670202普通3-6900物流管理630903普通3-6900工商企业管理630601普通3-6900市场营销630701普通3-6900电子商务630801普通3-6900会计630302普通3-6900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普通3-6900建筑工程技术540301普通3-6900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40102普通3-6900建设工程管理540501普通3-690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普通3-6900汽车营销与服务630702普通3-6900金融管理630201普通3-6900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690306普通3-6900工业机器人技术560309普通3-6900财务管理630301普通2-8000工程造价540502普通2-800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60102普通2-8000酒店管理640105普通2-8000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普通3-690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普通3-6900药品经营与管理590301普通3-6900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普通3-6900市政工程技术540601普通3-6900中草药栽培技术510110普通3-6900药品生物技术570103普通3-6900体育保健与康复670409普通3-6900风景园林设计540105普通3-6900食品生物技术570101普通3-6900中药生产与加工590201普通3-6900播音与主持660202普通3是-6900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650102普通3是-690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650104普通3是-6900舞蹈表演650207普通3是-6900音乐表演650219普通3是-6900环境艺术设计650111普通3是-690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650104对口3是-6900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对口3-6900建设工程管理540501对口3-6900数控技术560103对口3-6900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对口3-6900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10101对口3-6900工业机器人技术560309对口3-690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对口3-6900商务英语670202对口3-6900市场营销630701对口3-6900电子商务630801对口3-6900会计630302对口3-6900旅游管理640101对口3-6900播音与主持660202对口3是-6900高速铁路客运乘务600112对口3-6900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690306对口3-6900舞蹈表演650207对口3是-6900 详情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9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和五年制大专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二条学院全称: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院部委码:14300 在豫招生代码:6299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和五年制大专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河南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第三条基本情况: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生通过国家高考统招录取,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学院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传承拓展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第三章招生专业第四条招生专业(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化工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商务英语、财务管理)三十二个专业,各专业计划数则以河南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批准的结果为准。第四章招生录取第五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六条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进行第二志愿及参考志愿考生录取。投档分数线由省招生办统一划定,学院按录取人数的100%-110%调阅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及学院录取小组负责人商议确定。第七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对于艺术类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合格分数线执行。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第八条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九条学院分管领导阅档,负责审查预录取考生的体检受限情况,具体体检受限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条如果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省招生办的规定政策执行。第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十二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为准。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四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659-2858 0391-5282031传真:0391-5282032联系地址:河南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54550  E-mail地址:jzgmxyzsb@yeah.com学院网址:http://www.jzgmxyzs.com第十六条本章程由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2010-06-01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2010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二条?学院全称: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院部委码:14300第三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学习形式:全日制办学地点:河南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基本情况: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通过国家高考统招录取,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学院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传承拓展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四条 2010年招生计划表专业学制合计备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10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10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100?计算机多媒体技术3100?旅游管理3100?电脑艺术设计3100?合计?600?第四章?招生录取第五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六条?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进行第二志愿及参考志愿考生录取。投档分数线由省招生办统一划定,学院按录取人数的100%-110%调阅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及学院录取小组负责人商议确定。第七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对于艺术类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合格分数线执行。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第八条?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九条?学院分管领导阅档,负责审查预录取考生的体检受限情况,具体体检受限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条?如果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省招生办的规定政策执行。第十一条?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作出调整专业计划的决定。专业计划的调整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省招生办批准方能实施。第十二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十三条?普通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为准。第六章?奖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四条?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以奖励优秀学生。第十五条?资助政策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渠道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91-5282031 传真:0391-5282032联系地址:河南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 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54550 E-mail地址:jzgmxyzb@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jzgmxy.com第十九条?本章程由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2011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20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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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工贸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2012-05-08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和五年制大专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院全称: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院部委码:14300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和五年制大专学习形式:全日制办学地点:河南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基本情况: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通过国家高考统招录取,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学院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传承拓展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批准的结果为准。第四章 招生录取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六条 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进行第二志愿及参考志愿考生录取。投档分数线由省招生办统一划定,学院按录取人数的100%-110%调阅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及学院录取小组负责人商议确定。第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对于艺术类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合格分数线执行。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第八条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九条 学院分管领导阅档,负责审查预录取考生的体检受限情况,具体体检受限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条 如果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省招生办的规定政策执行。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二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为准。第六章 附则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四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91-5282031 传真:0391-5282032联系地址:河南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 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54550 E-mail地址:jzgmxyzb@126.com学院网址:http://www.jzgmxy.com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2013年招生章程2013-05-09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和五年制大专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院部委码:14300 在豫招生代码:6299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和五年制大专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河南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  第三条基本情况: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生通过国家高考统招录取,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学院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传承拓展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四条招生专业(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旅游管理【航空方向、高铁乘务方向、旅游方向】、财务管理、商务英语、电子商务、营销与策划、酒店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矿山机电、应用化工技术、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二十二个专业,各专业计划数则以河南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批准的结果为准。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五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进行第二志愿及参考志愿考生录取。投档分数线由省招生办统一划定,学院按录取人数的100%-110%调阅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及学院录取小组负责人商议确定。  第七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对于艺术类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合格分数线执行。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八条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九条学院分管领导阅档,负责审查预录取考生的体检受限情况,具体体检受限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条如果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省招生办的规定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1-5282031传真:0391-5282032  联系地址:河南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54550E-mail地址:jzgmxyzb@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jzgmxy.com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016-05-23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和五年制大专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二条学院全称: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学院部委码:14300 在豫招生代码:6299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对口专科和五年制大专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河南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第三条基本情况: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生通过国家高考统招录取,修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学院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传承拓展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四条招生专业(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化工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商务英语)三十一个专业,各专业计划数则以河南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批准的结果为准。第四章招生录取第五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六条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进行第二志愿及参考志愿考生录取。投档分数线由省招生办统一划定,学院按录取人数的100%-110%调阅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及学院录取小组负责人商议确定。第七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对于艺术类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合格分数线执行。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第八条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九条学院分管领导阅档,负责审查预录取考生的体检受限情况,具体体检受限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条如果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省招生办的规定政策执行。第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十二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为准。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四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659-2858 0391-5282031传真:0391-5282032联系地址:河南焦作·沁阳市香港街1号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54550 E-mail地址:jzgmxyzsb@yeah.com学院网址:http://www.jzgmxyzs.com第十六条本章程由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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