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焦作公租房办理

[切换城市]
焦作站> 焦作办事指南> 焦作公租房办理> 焦作公租房申请指南信息

焦作公租房申请指南

办理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

2、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初审通过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上报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初审上报的申请资料后,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逐户调查核实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拟定本辖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名单。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市房产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情况核对后,组织各区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市房产管理部门将核准结果反馈至区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5、各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的申报资料整理归档,汇总成册,按户建立档案,并将相关信息全部录入电脑,建立信息库。

6、各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录入整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信息库以及汇总名册,并报市房产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备案。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

相关办理指南
最新办理指南数据
办理机构
其他地区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